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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翻捡垃圾废品!辽宁沈阳城管执法开出第一张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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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18 19: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4月16日,记者从沈阳市城管执法局获悉,对翻捡垃圾废品的人员,不但要劝阻,还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4月15日,皇姑区执法分局北塔执法科执法人员在辽河街巡查中发现,有人正在辽河街15号一单元门前的垃圾堆中翻扒垃圾袋。执法人员立即上前制止,并对其进行说服教育,告知当事人在疫情期间,翻扒垃圾袋会让细菌和病毒在小区内传播,危害周围人的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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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捡拾人员姓于,是一位58岁的本市常住居民,常年在皇姑辽河小区等园区翻捡垃圾,捡拾废纸壳等物品。

据执法人员介绍,通过宣传教育,当事人知道了翻捡垃圾带来的危害性,表示以后绝对不再翻捡垃圾,也会劝阻家人及邻居不要再翻捡垃圾,避免疫情的传播,并表示愿意接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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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执法局皇姑分局北塔执法科执法人员按照执法程序,依据《沈阳市城市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七)项规定,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了简易处罚,现场处罚20元。

据市城管执法局相关人员介绍,自4月8日全市开展禁止翻捡垃圾废品专项行动以来,各区高度重视,立即行动,组建公安、执法、民政、房产、商务、市场和街道办事处联合工作专班,采取“执法+公安+N”的联合执法模式,进行巡街检查,对街路、小区、废品收购站等出现的流浪捡拾人员,采取上门劝改、跟踪核酸检测、救助和劝返等方式,进行综合治理。
《沈阳市城市垃圾管理规定》第九条中规定:禁止拣拾人员翻扒袋装垃圾.jpg

《沈阳市城市垃圾管理规定》第九条中规定:禁止拣拾人员翻扒袋装垃圾

目前,各区已累计劝阻翻捡垃圾废品人员1579人次,集中救助41人。随着全市生产生活秩序的恢复,这项工作将常态化持续进行下去,以取得实效。

转自:指尖沈阳
来源:辽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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