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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兴隆台区发生一起暴力妨碍公安民警执行公务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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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3 21:50: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东北新闻网讯 记者从盘锦市事件联合调查组获悉,2012年9月21日8时许,盘锦市兴隆台区兴隆农场二十里村发生一起暴力妨碍公安民警执行公务事件。

  事件发生后,盘锦市迅即成立了由市委政法委和市检察院组成的调查组,开展调查。经查,9月21日早8时许,市政公司5名工作人员驾驶两台挖掘机在盘锦市兴隆台区二十里村,通往保障性住房、回迁楼建设工地大约5公里长的街路上进行施工。王树杰及家人对距道路红线外304米处的一处住宅提出高价补偿的要求,因未得到满足,王树杰一家4人阻挠施工,双方僵持。期间,王树杰及家人手持凶器胁迫施工人员,用事先准备好的汽油向施工人员身上泼洒,并手举打火机相威胁。

  110接到报警后,立即派出兴隆台分局渤海派出所张研等2名民警赶赴现场。在民警到达现场后,王树杰一家4人阻止民警进入,不听劝阻,之后又追砍施工人员和民警张研,向张研身上泼洒汽油,用斧头、镰刀等袭击民警。民警张研在口头警告及使用胡椒喷剂进行制止无效的情况下鸣枪示警,同时又调来了3名民警。其父王再元手持镰刀砍向张研,致张研左手掌、左腕部多处受重伤(后经医生确认张研手尺神经感觉支断裂、小鱼际小指展肌断裂)。张研继续鸣枪示警,王再元非但没有后退,反而伸手夺枪,撕扯过程中致枪击发,伤王再元左腿。此时,王树杰将自己衣服点着火扑向张研。由于身上被浇汽油,生命受到威胁,张研开枪制止,王树杰中弹倒地,经120急救中心现场确认死亡。

  经检察机关认定,民警张研等属正常执行公务活动,枪支使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目前,此事件正在平稳处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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