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4352|回复: 0

铁岭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有序恢复公共场所经营活动的通告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2-4-13 08:05: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有序恢复公共场所经营活动的通告.gif

为统筹疫情防控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序恢复社会生产生活秩序,经铁岭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

1、在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一米线、预防性消毒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基础上:

(1)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体育场(馆)、社区活动中心、体育健身场所、A级旅游景区等实行分时段预约、限流50%开放。

(2)各类餐饮机构不允许堂食,只提供外卖服务。

(3)商场、理发店、洗衣店、洗车场所、售楼处等正常营业。

(4)快递、物流业正常营业。

2、游泳馆、洗浴场所、影剧院、歌舞厅、KTV、迪吧厅、麻将馆、棋牌室、网吧、游戏厅、彩票站、密室逃脱类(含剧本杀)游戏场所、足疗店、按摩店、采耳场所等暂不营业。

3、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站、监所、精神卫生机构继续实行封闭管理。宗教场所暂不开放。

4、大型会议、演出、培训、体育赛事、展销促销、农村大集等活动继续暂停举办,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婚姻登记机关采取预约登记制度,实施分流办理。

5、严禁未佩戴口罩人员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对拒不佩戴口罩人员,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6、对常态化防控措施执行不到位的公共场所一律停业整顿。如因防控措施落实不力造成疫情传播蔓延的,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本通告自4月13日起实施。

铁岭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2日

(编辑:郎欣颖 审校:董健 责任编辑:江鸿 )
铁岭发布.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本站简介|联系我们|手机版| 手机(V):18941000313 21122402000156 辽ICP备2024035517号

GMT+8, 2024-12-4 01:27 , Processed in 0.064948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Licensed

Copyright © 2001-2024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