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公告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十二巡视组于3月28日至6月13日对昌图县开展常规巡视,同步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常规巡视 1.信访受理对象。昌图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下一级领导班子党政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领导干部。 2.受理内容。主要受理反映巡视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 主要受理反映本地区及职能部门、党员干部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存在的政治问题、责任问题、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昌图县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视期间,设置邮政信箱、电子邮箱、征求意见箱,开通信访联系电话,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邮政信箱:铁岭2303 电子邮箱: 15668851039@163.com 15668851040@163.com 征求意见箱: 昌图县市民服务中心东附楼正门西侧、昌图县行政审批服务大厅西侧车库东南角、昌图县法院东门诉讼服务中心门前公告栏处、昌图县检察院正门西侧3路公交站站牌、昌图县人民来访接待中心正门北侧 信访联系电话:15668851039、15668851040 巡视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8:30—17:00。巡视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3年6月5日17时。 省委第十二巡视组 2023年3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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