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贵州3男子多次欲偷渡到缅甸进行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但由于文化低不会打字被诈骗公司拒绝接收,最终收获“银手镯”。黔东南州中院8月14日公布这样一起案件。 基本案情 被告人吴某周于2019年7月、2019年10月、2020年3月偷渡到缅甸并偷渡回国,2020年10月欲偷渡到缅甸,在云南省边境被诈骗公司以其文化低不会打字,不适合从事诈骗行业拒绝接收。 被告人黄某正于2019年1月、2019年7月偷渡到缅甸并偷渡回国。2020年8月,被告人黄某正计划偷渡到缅甸,在坐车时被警察查获劝返。 被告人杨某于2019年3月偷渡到缅甸并偷渡回国。2020年5月偷渡到缅甸,2020年12月通过自首走国门回国。 2023年2月,被告人吴某周、黄某正、杨某提前邀约好一同偷渡前往缅甸公司上班,途中被云南警方查缉抓获。 判决结果 被告人吴某周、黄某正、杨某违反国境管理法规,偷越国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偷越国境罪。综合考虑五名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认罪态度、悔罪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被告人吴某周犯偷越国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被告人黄某正犯偷越国境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八百元。被告人杨某犯偷越国境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八百元。 来源: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网址:https://www.sohu.com/a/711745059_1162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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